优化调整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发布的通知,济南市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其中,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取消利率政策下限。此外,住房套数将按区(县)认定,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新政策还对公积金贷款进行了优化。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多子女及高层次人才职工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30万元。
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为了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济南市将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将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要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人才房、长租房、保障性住房等。
推进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
为了提高住宅建筑品质,济南市将全面落实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细则,明确居住小区公共设施、开放空间等不计入容积率的情形。购买高品质住宅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
推进“白名单”制度常态化
为了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济南市将扩大房地产“白名单”机制覆盖范围,推动更多房地产项目进入“白名单”,实现“应进尽进”、“应贷尽贷”。同时,全面落实“交房即办证”,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办证”全覆盖。
济南市发布的新房地产政策调整旨在促进市场止跌回稳。通过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公积金贷款政策等措施,济南市将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壮大,提高住宅建筑品质,满足购房者的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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