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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贷款首套房5年以上利率已调整为4%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5-03-03 16:40:02

    央行发布消息,自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3月2日,政策发布后的头个工作日,记者调查驻济各大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获悉,目前不管是商贷还是“公贷”都已开始执行新利率,不过对于已经放款正在还贷的购房者来说,利率调整可能要等明年了。

  商贷已开始还商贷的如何调整看合同

  3月2日,记者分别调查建行、农行、兴业、招商、民生、中国银行等十余家银行驻济机构,上述银行已经开始执行央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与购房市民关系*为密切的5年以上贷款利率由原来的6.15%下调为5.9%。

  不过,有一些正在还贷的市民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还贷利率降低,月供却没有减少?

  “以放款的时间为节点,在政策调整之后将要办理贷款或者将要放款的客户执行新利率,政策调整之前放款的客户执行原有利率。”农行泺源支行个贷核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记者发现,对于已经开始还贷的客户,不同银行利率调整时间也有所区别,大部分实行固定日调整原则。中国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开始还款的购房者,将在次年放款日调整。招商银行经七路支行个贷部相关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调整日期看具体的合同规定。

  如果是固定日调整,每年1月1日按照当日利率统一进行调整。“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标准。如果央行近期再度调整利率的话,那么明年将按照较后一次调整后的新利率变动月供。”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如果是按年调息,也叫次年对日调整,一般合同上会这样写:“每满年的当日为合同利率调整日。”

  什么是“每满年的当日”?举一个例子,比如,你的放款日为2015年2月14日,2016年1月执行了新的利率,这时,你的贷款利率不变。到2016年2月14日,你的贷款利率就开始调整了。

  公积金贷款

  “公贷”首套房5年以上利率已调整为4%

  “*上午接到的通知,目前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已经按照央行的政策调整。”济南市住房公积金咨询热线官方回复称,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为3.5%,5年以上为4%;二套房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3.85%,5年以上为4.4%。

  业内分析认为,此次公积金基准利率的降低,将进一步有利于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现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上述降低后的利率。

  新的贷款执行新利率,那么此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该如何执行呢?该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新的政策发布后,原有的贷款一般是从发布政策的次年起开始执行新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目前购房者已经按照4.50%的利率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且已经开始还贷,那么要从2016年1月1日起才能执行新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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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贷”购买

  第2套房仍须“高*”

  记者了解到,限贷政策放开后,同样是还清首套房贷款再购买二套房,申请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会分别被认定为一套房和二套房,*分别为三成和六成。

  一些购房者反映,自己首套房贷款还清,再购房时想使用“组合贷”,由于商贷和公积金贷款标准不一样,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是按照一套还是二套房贷款购买。

  对此,记者咨询商业银行和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得知,“组合贷”购买第2套房,如果首套房贷款还清,依然按照二套房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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